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邮储银行湖南省分行因9项违规被罚187.7万,同时8名相关责任人一同被处罚。违法行为类型为:
1.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备案;
2.未按规定收缴假币;
3.经收的部分TIPS税款转入“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以外账户核算;
4.未通过“待报解预算收入”账户向国库划转非税资金;
5.未经书面同意查询个人征信信息;
6.营销宣传不实;
7.未经消费者申请、授权或同意擅自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办理ETC业务;
8.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9.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与此同时,时任邮储银行长沙县支行副行长夏雨驰,时任邮储银行长沙县支行查询授权员卜婷,时任邮储银行长沙县支行征信查询员王利明因未经书面同意查询个人征信信息,各被罚0.4万。
时任邮储银行湖南省分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李科阳,时任邮储银行湖南省分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周枚生,时任邮储银行湖南省分行法律与合规部副总经理胡海滨,时任邮储银行湖南省分行网络金融部总经理黄尚奇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各被罚1.5万、1万、3.5万、3.5万。
时任邮储银行湖南省分行营运中心副总经理刘洁因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罚1万。